會員管理辦法
第一章 總則
1、為了加強長沙市木方模板商會(以下簡稱本會)會員管理,強化組織建設,圍護會員的合法權益,根據《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》和《長沙市木方模板商會章程》制定本辦法。
2、本會實行會員制管理。會員制的宗旨是:建立規范科學的會員組織網絡和快速傳遞信息系統,提高服務質量,增強本會凝聚力,促進長沙市社會組織規范、健康、有序、可持續發展。
3、本辦法適用于長沙市木方模板商會會員。
第二章 會員入會
4、會員入會須經社會組織或個人自愿提出申請、填寫入會申請表、由理事會討論通過,并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。
5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被批準入會
(1)在申報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的單位;
(2)嚴重違反本會章程規定、被本會除名未逾3年的單位;
(3)國家法律、法規禁止的其他情形。
(1)在申報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的單位;
(2)嚴重違反本會章程規定、被本會除名未逾3年的單位;
(3)國家法律、法規禁止的其他情形。
6、會員享有下列權利
(1)有本會的選舉權、被選舉權和表決權;
(2)對本會工作提出建議、批評及監督的權利;
(2)對本會工作提出建議、批評及監督的權利;
(3)優先獲得本會指導和信息服務的權利;
(4)優先參加本會舉辦的各種活動的權利;
(5)要求本會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的權利;
(6)要求本會向政府反映其合理意見和建議的權利;
(7)入會自愿、退會自由。
(4)優先參加本會舉辦的各種活動的權利;
(5)要求本會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的權利;
(6)要求本會向政府反映其合理意見和建議的權利;
(7)入會自愿、退會自由。
7、會員履行下列義務
(1)遵守國家的法律、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;
(2)遵守本會章程;
(2)遵守本會章程;
(3)遵守本會有關管理規定,執行本會決議;
(4)積極促進本會事業發展,維護本會聲譽;
(5)積極參與和協助本會組織各種活動,積極向本會反映情況,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資料;
(6)按時交納會費;
(7)完成本會交辦的其他任務。